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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哲學
哲二慧 595030409 吳振達
選擇章節:第八章 自我與角色

人們通常都期望自己是不可替代的
  我們,或者應該說是大多數的人們,都期望自己具有獨特性存在,期望自己是獨一無二的。對世界、對國家、對家庭、對職場環境以及對親密的人而言,人們通常期望自己具有不可被取代的性質。或許因為每個人對自我把握的不同,有些人對自己是自卑的;有些人對自己是自信甚至自傲的,但他們都期望自己的獨特性。
  自古以來,強調自我和強調群體的訊息都一直在週遭環境發送著。強調自我是為了增強個體的生存意志,以免個體被群體的洪流所吞沒,使得個人消極的否定自我存在。強調自我就是為了使個體能追求自身的價值,增強自我的能力和存在性。強調群體是為了使群體能夠延續下去,避免個體太強調自我,而忽視群體的發展,導致整個群體存續發展遭受阻礙。
  「天生我材必有用」、「上帝所創造的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諸如此類的勵志話語,都是為了使個體能自我認同。生活在這廣大的世界之中,具備與我們近似能力的個體實在太多了。當我們發現自己最具自信的能力,他人同樣也具有並且比我們來的高超許多;或者具備同樣能力的人多如過江之鯽。對自己存在的價值就可能產生質疑,懷疑自己是不是哪天就被取代;恐懼自己的存在是如此的微不足道。
群體和個體的衝突
  「每個人都只是社會上的一顆小齒輪」、「即使我死了,世界仍然持續轉動著」,諸如此類的話語,無論是否為該語句的本意,這些語句都透露出每個人都不是很重要的訊息。就整體來說這其實沒什麼不好的,如果個體真的如此重要而不可替代,那麼群體將會很難維持下去。組織制度的發展,也意味著要將個體的不可替代性抹除。一套理想的制度,就是希望在每個位置所置入的個體,只要不要太糟糕,都能使整體有著相當的穩定性運轉下去。
  諷刺的是,個體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獨特性和不可取代性,群體制度卻是期望削弱個體的不可替代性。用比較世俗的說法來說,公司通常是希望自己能隨意選擇汰換員工,只要可錄用的員工具備同樣的能力即可。如果該名現役員工的不可替代性太高,有可能因為這個員工一旦離職,公司的營運就會出現危機,這顯然不是公司所樂見的結果。而對具備專才的個體來說,總是希望是由自己來選擇公司,然而若是希望自己來選擇公司,那就必須具備優秀的工作能力,越優秀的工作能力就越是突顯個人的不可替代性。公司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因此需要高能力的員工,卻也希望該員工的不可替代性不要太高;員工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因此需要不可替代的高能力,才比較能和公司要求提高酬勞。雙方都希望對方的選擇比較少,以便在薪資的調整上己方能佔到優勢。
扮演的角色與不可替代性
  在我們期望自己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同時,我們也可能希望自己不具有不可替代性。比如我們和親人之間,若渴望自己能在工作之餘仍能享受天倫之樂,必然希望自己與親人有良好的互動,然而良好的互動通常就需要建立在彼此間的不可替代性上(否則家族成員可能會在聖誕夜選擇外出與朋友或同事狂歡)。因此我們必須增強自己的不可替代性,加深親人之間的羈絆,才能擁有良好的互動以充分享受天倫之樂。
  但有些時候,我們會希望這種不可替代性不存在或是削弱。比如一個相處和樂的家庭,其中一個家庭成員交了女朋友,那麼該名家族成員可能因為想和女朋友盡可能共度快樂時光,因而和其他家庭成員相處的時間就會相對減少,為了減少來自其他家庭成員的干擾(例如家庭出遊和與女朋友兩人出遊的選擇),此時該家族成員就會寧可減少自己對家族的不可替代性,而去增加自己對女朋友的不可替代性(該名成員可能會想:家庭即使鬧的不愉快也不會分開,可是女朋友卻可能因為相處不愉快而分手)。隨著扮演的角色從家人到戀人,對不可替代性的期望也會轉變。
每個人是獨一無二的嗎?
  就每個人的存在立點--時空間史來說,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這聽起來頗奮人心。但是確切來說,應該是「每個人都不會完全相同」,這種說法比起前句顯然比較缺乏振奮人心之感。無論如何,這兩句話所指稱的意涵應該是相同的,並且其中所指稱的意涵,事實上應該跟每個人所期望的獨特性和不可替代性是不同的--我們期望的獨特性和不可替代性並不是從時空間史的差異來取得。
  我們可以說,我們期望的獨特性和不可替代性,應該是從存在的外在之間所聯繫而產生的價值而來。每個人的存在價值,是由所有人眼中對該人的存在價值全部總和起來的。我們真正所期望的,不是總和價值的不完全相同,而是那構成總和價值的元素--有其崇高的價值存在(對個體來說)。
  舉一個實在的例子來類比,有許多人渴望成為有錢人,當他們成為有錢人之後,他們比較不會因為與其他差不多有錢的人有著金錢上的差異而沾沾自喜,他們通常是因為自己「富有」與「貧窮」相比顯然是「贏了」。人們所期望的獨特性和不可替代性,不是單純的「不完全相同」而已,而是在構成總和價值的元素之中,有著自己認為自己是「贏家」的元素存在。只是因為「獨特」、「獨一無二」、「不可替代」這些詞彙本身會讓人有「比較優秀」的感覺,因此人們會忽略掉其真正涵義。
  那麼,就總和價值的元素來說,每個人似乎就不是獨一無二的。這種說法傾向於從社會群體的角度來看,個體與個體之間不需要完全去接受彼此的全部價值,只需要其部份的價值。就大學教授與大學生之間來說,就存在著一種單純的價值連結,有些學生只是為了取得大學文憑,教授對他來說,只存在是否會給予及格的價值而已。而該名教授在授課方式、授課態度方面所體現的價值,對該名學生來說可能就沒有必要去接受。對該名學生來說,教授所給予的價值並不是獨一無二的。
我們真的需要具備不可替代性嗎?
  從總和價值的元素來說,社會自我並沒有絕對的不可替代性。而相對的不可替代性是來自於價值資源的匱乏,也就是說即使一對戀人彼此都認為對方是不可替代的,可是卻也可能在日後會出現其中一人找到新的對象而放棄原來的戀人;又或是兩人分手後(無論是生離還是死別),又再找新的戀人。在某些時段雙方會認為彼此都不可替代,但就整個時間帶來說,不可替代性並非是絕對的。即使是甚為親密的戀人,在兩人經過不可能復合的分離後(死亡),就沒有必要硬使對方不能找尋替代戀人位置的對象。
  即使是最為人們所歌頌的男女之愛,其不可替代性也不是絕對的,那麼我們還要如此執著這種不可替代性嗎?我想仍然有人明知如此仍會如此執著--至死不渝的愛,以人類的存在根本--「生命」來換取崇高的價值,建立其不可替代性。然而憑藉死亡真能建立那絕對的不可替代性嗎?這點也是沒有確實的因果連結,與其說是:『為愛而死而導出戀人的不可替代性。』,不如說是『死亡否定了替代戀人的可能性。』
  絕對的不可替代性,在現實中是存在的嗎?追求不可替代性的人,或許是在追求一個根本無法存在於現實之中的目標。也可以說,追求不可替代性的人,只是在追求一種大概的目標,這種目標不需要是明確存在的;也不需要是永恆、絕對的。就像先前所提的有關戀人的例子,雙方都只是在當下能夠認為對方是不可替代的,只是暫時性的感覺。相對來說,人們只是做到暫時讓他人感覺到--自身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不可替代性始終是產生在個體與個體之間的相對價值。
  能夠落實於現實之中的不可替代性,不是絕對也不是永恆的。但是那仍然是人們所嚮往、所追求的一種完美。人有追求完美的本能存在,因此我們仍會試著去追求這個目標,使自身具備這種不可替代性。這種不可替代性雖然可能只是暫時性的,而且是不實在的,但是仍然是人與人所不可或缺且足以驅動個體去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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